熱門搜索:
上海外港出口退運包清關專業辦理
上海外港出口退運包清關專業辦理
退運貨物范圍:
貨物進出境后,有下列情況之一的,可由發貨人或收貨人向海關申請辦理退運手續:
(一)質量不合格,且雙方達成書面退運協議;
(二)貨物的型號與購貨合同的規定不符,且雙方達成書面退運協議;
(三)錯發、錯運而造成的溢裝、漏卸而退運的貨物;
(四)海關按國家規定責令退運的貨物。
出口退運資料要哪些:
1、到貨通知
2、海運/空運提單、電放保函
3、出口的箱單、INVOICE、合同及出口報關單
4、進口箱單、INVOICE、退運協議
5、已補稅/未退稅證明正本
6、申報要素
7、報關報檢委托書及十位編碼
8、空白敲章紙若干
面看下海關對退運貨物的詮釋是什么?
1退運貨物定義:
退運貨物是指原進出口貨物因殘損、短少、品質不良或者規格不符、延誤交貨或其他原因退運出、進境的貨物。
2、退運貨物的設定依據:
一、海關進出口貨物征稅管理辦法(海關總署令*124號)
二、海關總署關于修訂《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填制規范》的公告(公告2016年*20號)
3、申請(辦理)條件:
進出口貨物經營人或其代理人
4、辦理材料:
裝箱清單、載貨清單(艙單)等隨附單證企業在申報時可不向海關提交,海關審核時如需要再提交。
5、辦理流程:
報關單預錄入→報關員電子申報→H2010系統電子審單→電子審單(人工審單)→(布控查驗)→放行→港區放行.
上海外港出口退運包清關專業辦理
上海外港出口退運包清關專業辦理